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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使用
台北數位藝術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 宗旨: 為促進數位藝術發展,推廣數位藝術生活化,鼓勵各類數位藝術的創作、研究、展演等活動,特定本管理辦法。
- 活動內容: 以數位藝術相關活動為優先,且不涉及違法、危害公共安全、政治、競選、宗教等情事。
- 申請資格: 凡年滿二十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政府核准立案之團體。
- 開放時段: 週二至週日(週一與國定假日休館)之本館開館時間內。
- 開放場地與費用說明: 開放場地與費用說明如下表所列。為鼓勵數位藝術的創作、研發等相關活動,回饋社區教育等公益活動,得申請專案使用場地,核可後予以優惠場地使用費。唯專案須於活動日十天前申請,且不接受單一特定團體常態性、長期性借用,以達公平性與普遍性原則。
- 申請、繳/退費流程: 填寫回傳「場地使用申請書」,並附活動企劃書一份。
- 取消與變更: 申請手續完成後,除因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如期使用場地,可經協調後變更或取消檔期。若有活動內容與申請內容不符者,得依情節輕重改善或停止活動,已繳場地費用概不退還。
- 損害賠償: 場地使用期間的展覽品與相關設施必須保險,保險費由申請單位自付,並妥善管理維護,本中心不負任何保管維護之責。場地使用後如有未清理場地、恢復原狀與設備污損等情事,所需的清潔、維修等費用,將從保證金中扣除,保證金不足時,應再另付差額。使用場地期間如有任何人員傷亡、不法情事、個人財物損失等,由申請者自行負責。
- 聲明: 本場地之使用以本館主辦、合辦之相關活動為優先,使用管理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依相關法律或另行規定管理。
- 附註(修訂日期 2009.11.26): 各級機關、學校單位成果展或畢業展,均不受理申請。
- 聯絡資訊: 相關資料請E-mail至 yeaea@dac.tw 並註明「DAC場地租借」或撥 02-77360708 分機601詢問。
| 場地 | 樓層 | 面積(坪) | 設備 | 場地使用費 | 保證金 |
|---|---|---|---|---|---|
| 主題展示區 | 一樓 | 約60坪 | 5000元/時段 | 50,000 | |
| 影音簡報室 | 一樓 | 6.0M X 6.0M (約11.6坪) | 影音播放設備 | 1000元/時段 | 10,000 |
| 互動裝置實驗室 | 二樓 | 7.0M X 5.0M (11坪) | 2000元/時段 | 20,000 | |
| 攝影棚 | 二樓 | 6.0M X 6.0M (11坪) | 影音設備 | 2000元/時段 | 20,000 |
| 錄音室 | 二樓 | 6.0M X 6.0M (11坪) | 錄音設備 | 2000元/時段 | 20,000 |
| 資源教室 | 二樓 | 8.0M X 6.0M (15坪) | 影音播放設備 | 專案/時段 | 專案 |
| 場地申請租借使用,需視當期展覽活動是否能配合租借(每時段4小時、費用含所列設備) | |||||
檔期確認和內容審核後,依通知繳交保證金。
收到保證金確認通知即完成申請手續。
請於場地使用前繳清場地使用費。
經本中心確認清理場地、設備檢測、恢復原狀等事宜無誤後,將以指名抬頭即期支票無息退還保證金。
本館僅接受個展、聯展和主題展等數位藝術創作相關主題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