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數位藝術中心100年第一期志工招募計畫
一. 宗旨
本中心為了結合青年學子之藝術熱忱與科技人員之專業技能,邀集有志為數位藝術推廣教育盡力之人士共同推動數位藝術,以落實人事精簡之有效人力運用策略,透過志工專業知識、服務態度之培訓,回饋社區及發揚台灣數位藝術。特訂定本招募計畫,俾協助本中心推動各項活動。
二. 志工之徵選
台北數位藝術中心100年第一期志工招募即日起至100年2月28日(週一)止招募,
收件日以郵戳為憑。
志工分組類別為:1. 藝術行政組2.展覽技術組。(可複選)
應徵人員(含各方推介及自薦者)由本中心推廣組書面初審後約定時間面談,
審查結果面試後於本中心網站公告。
三. 志工團隊工作分項
1. 藝術行政組:
協助教育推廣及展覽業務,包括展場服務、資料彙整、導覽等相關藝術行政工作。
2. 展覽技術組:
協助佈展、撤展業務, 中心軟、硬體設備維護,輔助中心相關展覽技術工作。
四. 志工申請資格
年滿20歲以上,熱愛數位藝術,可長期支援本中心業務運作,具服務熱忱、責任感皆可報名。
五. 志工申請流程
1.填寫志工報名表乙份(如附件),另請同時將電子檔e-mail至hugo@dac.tw(電子檔不需附照片、
身分證影本及簽章),並備齊下述資料,於上述申請期限向本中心書面郵寄提出:
a.中文簡歷乙份(500-800字)
b.身分證影本
c.大專院校在校學生請提供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供參考(非必須)。
d.可檢附相關語言能力測驗成績供參考(非必須)。
註:
以上申請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備份。
2. 本中心核閱申請及相關資料後安排面試。
3. 經審查合格,即通知申請人依規定時間報到並開始實習。
六. 志工培訓
a. 志工培訓計畫
第一期志工培訓預計於100年3月5日(週六)10:00~18:00舉辦,實習日自100年3月8日(週二)至
100年3月13日(週日),通過培訓實習之後,本中心頒發志工證,始可成為本中心正式志工,服務
期間憑證享有相關福利。
b. 志工培訓
100年3月5日培訓課程內容:上午為台北數位藝術中心、台北數位藝術節簡介,下午為志工自我介紹
、近期展覽簡介、導覽示範、專題分享,綜合討論;並附午餐。
c. 志工實習
參與志工培訓者必須於實習期間至少實習1次、每次須逾4小時,申請人須參加培訓與實習累計至少
共 12小時,始成為正式志工。
七.志工規章
1. 志工之工作時間:
正式志工服務自100年3月15日(週二)開始,依每日開館時間,分上、下午班,每次4小時,
可選擇週二至週日一天之上午、下午或整天值班(整天班午休一小時),展演期間每週至少值班
服務一次。
2. 志工權利:
a.須接受足以擔任所從事服務工作之教育訓練。
b.一視同仁,尊重其自由、尊嚴、隱私及信仰。
c.依據工作之性質與特點,確保在適當之安全與衛生條件下從事工作。
d.依志願服務法第十六條規定應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
e.依據志願服務法第九條規定,為提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志
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對志工辦理下列教育訓練:一、基礎訓練。二、特殊訓練。
f. 依據「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規定」,志工如服務年資滿3年,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
,得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
3. 志工義務:
a.志工須於規定時間簽到退。
b.志工應依照配置時間及地點,執行該工作項目。
c.志工應充份了解己身工作內容及注意事項,並確切遵守與保持專業的精神。
d.值勤期間應配戴志工證、注意服裝儀容、並保持親切的笑容與熱情的服務態度。
e.志工應遵守志願服務所訂定之規章,並接獲通知參與教育訓練。班表於每月20日前排定下月班表
(100年3月班表於3月5日培訓課程時排定),無法當班需請假者,必須最晚於前三日通知教育推廣組
組長報備,以方便尋求其他志工代班。
f.未辦理請假手續,或在工作時間內未經單位主管允許擅離工作場所者,恕不列入計算時數。
g.拒絕向受服務者收取報酬。
h.志工證僅供志工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用。
i.不得以本中心志工名義對外發言或從事任何有損本館聲譽之行為,違反者除須擔負必要之法律責任
外,本中心應視情節輕重,予以糾正或解聘。
4. 志工福利:
a.提供實習志工T恤一件,服務當日如遇誤餐,提供便當。
b.每三個月選出優秀志工數名將獲贈本中心出版品或相關展演活動門票。
c.可免費參加本中心開辦工作坊課程(需事先登記,名額有限)。
d.可享工作坊優先報名及學費九折優惠(限本人使用)。
e.志工出勤次數、服務態度、團隊精神、品德及工作績效均列入考核範圍。
f.熱心服務且表現優良者,本中心將推薦上級單位頒獎表揚。
g.出勤服務績優者,由本中心推薦參加有關機關研習、各項會議觀摩與聯誼。
h.服務當日如遇誤餐將提供餐點。
八.注意事項:
1.99年正式志工需參加於100年3月5日(週日)志工培訓14:00~18:00課程,不便參與者需事先請假
並需參加另行安排之課程,始得繼續擔任本中心志工。(歡迎99年正式志工全程參與,請100年2月
28日(週一)前先告知教育推廣組長,以便備餐等事宜)
2.志工申請洽詢:教育推廣組長王啟真先生,hugo@dac.tw,7736-0708分機602。
3.如有未盡事宜,本中心保留修改之權利並另行公告之。


